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最新隔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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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最新隔离政策。全新的一年马上就要来了,随着春运的高潮,部分地区疫情比之前加重了。其中,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出台了最新的疫情相关隔离政策,还不知道的小伙伴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最新隔离政策

目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加速蔓延,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春节将至,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境内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特别是室内活动增多,进口冷链食品和货物物流量增大,加大了疫情输入传播的风险。为做好我市春节及今冬明春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密切关注全国中高风险地区

截至1月5日,全国共有1个高风险地区:石家庄市藁城区的增村镇小果庄村,48个中风险地区:北京市顺义区的南法信镇西社兰村、南法信镇东海洪村、高丽营镇东马各庄村、高丽营镇张喜庄村、南彩镇南彩村、仁和镇河南村,朝阳区的汉庭酒店大山子店(包括底商);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的增村镇刘家佐村,邢台市南宫市的天地名城小区、天一合院小区;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的北陵街道宏达社区、华润橡树湾二期、中海城星座小区,皇姑区的基业百花园小区、化工小区、溪水街1号楼、亿海阳光一期、昆山西路向工小区东区、昆山西路中海寰宇天下天悦园区、明廉路博客地带小区、明廉街道亿海阳光二期、舍利塔街道世纪学府、华山街道鲲鹏小区2期、明廉街道明廉小区、明廉街道华锐塔湾欣城2期,铁西区的北二东路沈铁兴工佳园小区,大连市金普新区的先进街道金润小区B区、先进街道民馨社区、光中街道金东路社区、光中街道红旗社区、光中街道胜利东社区、光中街道胜利西社区、拥政街道古城甲区、友谊街道金华社区、友谊街道古城乙区社区、友谊街道金海社区、友谊街道康乐社区、友谊街道兴民村、站前街道联胜社区、站前街道盛滨社区,沙河口区的星海湾街道星海公园社区,高新园区的凌水街道大有恬园社区;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的金融社区省建材楼小区、喇嘛台社区学府佳苑小区、热电社区新生活家园小区、热电社区天丝小区、热电社区兴边集资楼(2号楼)、金兰社区电业名苑小区。

二、做好中高风险地区往返我市人员排查管控工作

1.凡从高风险地区往返我市人员,一律实施“14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2.从中风险地区往返我市人员,必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通行码的,在体温检测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并做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一旦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立即按照规范要求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3.凡从黑龙江省的黑河市、辽宁省的沈阳市、大连市、河北省的石家庄市、邢台市往返我市的人员必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通行码的,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并做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4.凡从中高风险地区往返我市人员,或与中高风险地区往返我市人员有过接触的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要立即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疾控机构或所在社区(嘎查村)报告并做好个人防护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

5.凡行程码中所涉地区字体显示红色的往返我市人员,请积极主动配合机场、铁路、酒店、商场、娱乐场所、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落实问询、签署承诺书以及隔离等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五有三加强一网格”防控措施

全市各级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特别要落实好“五有”(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三加强”(加强健康促进教育、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加强人员出入管理)、“一网格”(苏木乡镇街道、社区嘎查村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好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督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防控措施。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疫情期间的请销假制度,单位职工因工作、生活、就医等需要必须前往有疫情地区,必须向单位、社区进行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返回时要配合我市的相关管控工作。

四、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疫情防控

各旗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多点触发”“人物同防”要求,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人群风险管控。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文旅体、邮政等部门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对进口冷链食品、环境、从业人员的监测检测,全面落实索证索票、消毒消杀等防控措施,确保冷链食品安全;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监所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防控指南和业务规范要求,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各级各类人员密集公共娱乐场所要严格把控接待规模,接待量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加强出入人员管理,要严格执行登记、扫码、测温、戴口罩、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首诊负责制度,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切实加强疫情早期识别判断和院内感染防控;各类药品零售单位要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佩戴口罩、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对购买退烧、止咳类药物顾客实行实名登记。

五、全面加强农村牧区疫情防控工作

各旗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农村牧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照“三减少、三加强”(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管理、加强定点诊治)要求,严格抓好返乡前、返乡途中、返乡后人员教育管理。返乡前,提倡在外务工人员尽量留在工作地;返乡途中,提醒返乡人员加强个人防护,减少旅途疫情感染风险;返乡后,引导返乡人员减少聚集并加强个人健康报告。要压紧压实苏木乡镇(街道)和社区(嘎查村)“两委”责任,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哨点作用,全面做好预检分诊、流调、隔离、救治、物资储备等疫情应对工作。

六、严控聚集性活动

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严格审批监管文娱演出、体育赛事、展览展销、大型会议(倡导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者视频会议)等活动,原则上不再审批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50人以上的活动应当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坚决杜绝各类风险隐患。倡导广大群众尽量减少举办宴会等人群聚集活动,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有咳嗽、发热症状的人员不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

七、织密筑牢群防群控坚强防线

建议广大居民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在“春节”期间尽量减少聚会聚餐,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自觉遵守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规定;建议家庭储备体温计、口罩和消毒用品等疫情防护物资,对快递包裹、冷冻食品、水产品等及时进行必要消毒处理,不购买来历不明的生鲜冷冻食品和畜禽;建议广大居民合理安排出行,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国家动态调整的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要在返回时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嘎查村)、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应防控措施;请广大居民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一米线、不聚集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希望广大居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增强防护意识,主动做好个人防护,自觉维护疫情防控社会秩序,严格履行个人和家庭防护责任,绝不能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发生逆转。

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5日

集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四十九号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与调整我区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的公告

近期,国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北京、辽宁、河北、黑龙江等多地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相叠,特别是河北省,截止2021年1月9日10时,累计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39例,无症状感染者197例。按照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切实从源头上消除疫情风险隐患,科学精准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措施公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风险地区来返集人员管控工作

从境外来(返)我区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7天健康跟踪监测”的管控措施。在第一入境地实施完管控措施基础上(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严格落实闭环转运,实施第二个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7天健康跟踪监测的管控措施,对于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所产生费用自理)。隔离期间出现异常症状或核酸检测阳性者,及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隔离与转送期间全程实行闭环管理,做到“点对点”“手递手”交接。从高风险地区以及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来(返)我区的所有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所产生费用自理);从河北省其他地区来(返)我区的所有人员,必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并进行居家隔离7日后,且健康监测正常的情况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并做核酸检测(所产生费用自理),结果为阴性者,继续进行居家隔离7日后,且健康监测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自由有序流动;对于不具备居家隔离观察条件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所产生费用自理)。一旦发现阳性者,立即按照规范要求转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从中风险地区以及北京市、黑龙江省黑河市、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来(返)我区的所有人员,必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所产生费用自理),结果为阴性者方可有序流动,一旦发现阳性者,立即按照规范要求转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二、严格落实来返集人员报备制度

2021年1月1日起,所有来(返)我区人员将收到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短信提示,接到短信提示后,可点击链接域名(https://h5.9fm.cn/hnk7n6?url=M666G_IBkEALG)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报备小程序,根据分类进行信息注册。同时,向所在社区(村)进行报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要执行“双向报备”制度,既要向所属单位报备,也要向所在社区(村)进行报备。故意隐匿、瞒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等信息的人员,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三、严格落实社会、企事业单位“五有三加强一网格”

各社会单位、企业特别是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做到“五有三加强”,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加强人员出入管理。一乡一镇及各行政村要认真履行农村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农村防疫各项措施,切实筑牢农村疫情防控防线。同时,依托新媒体、广播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群众主动报告近期来(返)我区人员信息,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乡镇、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大排查力度,重点对辖区内2020年12月15日(含15日)以来,有过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旅居史的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隔离期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当天算起(所产生费用自理);同时,对北京、黑龙江、辽宁等其他中高风险来返我区的人员加大排查力度,并落实好相应管控措施。各相关单位要确定一名信息员,在每日15:00前将各辖区排查出的人员信息以及排查数据上报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社会管控组。

四、全面加强冷链运输、寄递物流、运输工具预防性消毒

一是市场、物流园区等相关部门要准确掌握进入我区的冷链运输、寄递物流货物来源和去向,对进入我区的境外、国内各地区冷链运输、寄递物流货物,严格按规范实行“先消毒、后派发”制度。二是各物流企业、快递分拨中心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及我区有关消毒指南和操作流程,认真做好货物存储场所、营业场所、运输工具、办公场所的消毒和通风,对所有冷链、寄递物流货物严格全面消毒,各物流(快递)企业要全程登记冷链运输和寄递物流货物车辆、驾驶员信息及货品流向。三是要提高从事冷链、物流运输、快递(邮件)等行业重点人员的核酸检测频次、扩大检测范围、加大检测数量,每日监测和登记从业人员健康状态,督促从业人员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坚决阻断病毒由物及人传播。四是居民接收或邮寄快件时,要对内外包装全面消毒并做好个人防护;进行网购时,要谨慎选择来源于境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货物和商品;个人家庭可适当存储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护用品。

五、严格落实行业防控责任

一是要继续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管控和境外以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快递(邮件)消毒消杀,坚持每周对进口冷链食品、环境和从业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抽样检测。二是严格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从严控制大型联欢聚餐、会议培训、展览展销、文体娱乐等聚集性活动。禁止婚丧嫁娶等一切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要求,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经同意后,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防因人员聚集造成的疫情输入和传播。凡擅自举办大型聚餐活动,将追究举办者和相关场所的责任,对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输入和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严查重处。餐饮、商超、集贸市场、影院、景区、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要严格执行接纳消费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75%的政策以及家庭私人聚会、聚餐要控制在10人以下。并严格落实体温检测登记、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排队“一米线”等防控措施,持续加强通风和消毒消杀。三是各医院、个体诊所和药店,对前来就诊和购药的患者特别是有发热、干咳、乏力、腹泻、恶心、呕吐的要做好登记,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购买退烧、止咳等药品,必须实名登记并保证所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同时,要做好信息保密工作,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四是宾馆、酒店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入住旅客要100%进行实名登记,对所有住宿人员和来访人员进行测温查码,并留存入住人员行程码、健康码照片,重点地区来集人员要及时向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将各项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六、加强个人防护意识

一是倡导“非必要不返集”,建议尽量留在当地过节,减少疫情传播风险,确需返集人员,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保持安全距离,合理选择返乡时间和交通方式,尽量避免多次中转和旅途长时间停留。返集后严格执行我区相关管控措施,要第一时间主动报备,不得隐瞒旅居史、接触史等重点信息;倡导“非必要不出区”,党员干部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在本地过节,原则上不得离开本区,确需离开的,要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请假报备手续。二是鼓励广大市民群众减少走亲访友活动,提倡网络拜年,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尽量不要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封闭场所。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确有特殊原因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在出行前向所在社区(村)登记、向所在单位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并主动配合做好防控工作。三是引导广大群众理解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个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食住行游购娱”各环节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环境“大清扫、大消毒”等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消除卫生死角,确保环境整洁。

七、报备及咨询电话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4-8186000区

疾控中心:0474-8301938

桥西街道办事处:18647496668

桥东街道办事处:13204745052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18648056772

新体路街道办事处:18647426110

前进路街道办事处:13847419829

虎山街道办事处:13384745050

泉山街道办事处:13947475598

常青街道办事处:13948488982

马莲渠乡:18347265700

白海子镇:13484746923

集宁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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